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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为平煤股份非公开发行11.8亿元绿色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2024-10-14 0
2018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煤股份”)出具无异议函,平煤股份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1.8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平煤股份的专项法律顾问。平煤股份于1998年3月注册成立,2006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和煤炭销售。平煤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列“2018中国煤炭企业50强名单”第12位、“2018中国煤炭企业煤炭产量50强名单”第21位、“2018中国企业500强”第132位。本次非公开发行债券为绿色公司债券,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额用于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及清洁能源项目的建设。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庞景律师,律师姜心荷、付迪、储小雨等组成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专项核查意见,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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