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一定要补偿,补偿的多少当然和房子的原值有关。然后,为了让大家详细了解拆迁评估委托的类型有哪几种的相关法律问题,将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拆迁评估委托的类型有哪几种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的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是准备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要的资料。
3.评估师进行现场调查。指鉴定人对被拆除房屋技术数据的现场测量。
4.相关数据综合分析。本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确定被拆除房屋补偿的基础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依据。
5.准备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的数据,提出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审和批准评估。评审人员完成评审工作后,评审人员实际上会进行评审,然后上报审批人审批。
二、拆迁评估注意事项有哪些
1.补偿标准低。土地补偿标准的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但是,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这一权力,将其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为了降低土地收储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下级行政机关通常规定较低的补偿标准。
2.随机性很大。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部分拆迁工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严重缺乏公开性和公平性。对同一被拆迁农民的房屋,同等条件下安置补偿结果不同;此外,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商定的程序决定,补偿标准具有任意性。
3.拆迁协议突出家庭代理。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
三、征地评估环节
1.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2、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合同;
3.鉴定人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调查;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住户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
5.公示期届满后,评估机构向征收部门提供整体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将分户评估报告移交被征收人;
6.双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7.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