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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拆”不是强拆的挡箭牌!

2024-10-30 0

    实践中,不少人遇见过这样的事儿,补偿还没协商好房子就被拆了,去找拆迁队讨公道得到的回复往往是“对不起,误会”或者“拆错了,没看清楚”这种模棱两可的答案。房屋被拆,岂是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今天,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律师告诉你遭遇了误拆如何应对。

一、到底谁拆了你的房子?

    很多时候,“误拆”往往是征收方为逃避责任给非法强拆找的借口,房子被误拆了,找到征收的主导机关,往往会被一句“我们也不太清楚”搪塞过去。

    因此,房屋被误拆之后当务之急就是如何找到拆迁主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哪怕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推脱说“拆错了”也不能一拆了之,房屋征收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收集证据很关键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于已经被强拆的房屋来说,房屋遭强拆前的照片至关重要。其次如果拆迁户能够在误拆现场拍摄、录制到足以证明误拆实施主体身份的照片或者视频,这对于事后的权利救济无疑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有的拆迁户可能会问“房子被拆的时候我没在家没录像怎么办?”,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丧失维权信心。拆迁户还可以申请信息公开,通过公开的信息找到征收方与施工方之间的委托关系,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

    并且一般情况下,房屋在征收范围内被不明不白的“误拆”了,需要由征收方证明其并非误拆行为的实施主体,否则将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运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获合理赔偿

    在此,圣运律师要告诉拆迁户,已明确得知行政机关已经造成了拆迁户的房屋被损毁的事实后,要及时采取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帮助维权。

    无论是“拆错了”还是“拆多了”只要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行政机关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仅要对拆迁户进行补偿还必须对拆迁户作出行政赔偿。因违法强拆引发的赔偿,为体现对违法征收和违法拆除行为的惩诫,并有效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拆迁户房屋的赔偿不应低于因依法征收所应得到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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