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终于颁布实施。在旧司法解释颁布近20年后,这一在注册制背景下的全面修订可谓万众期待。诸多专业人士在短时间内的全面解读也从侧面证明了其影响力。
不过,顶层设计下定决心全面取消虚假陈述民事纠纷“前置程序”,仅仅是打响了有关争议解决与司法实践正常化的“发令枪”,一切才刚刚开始。因此相比规则本身,我们更希望立足对制度背景的深刻理解,结合对证券业务的全面了解和过往司法实践的系统认识,基于处理相关案件的第一手经验与感受,对新《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涉及乃至尚未触及的证券虚假陈述现实问题进行深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