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走私犯罪案件在数量上呈逐年上升趋势,相关走私犯罪的新闻报道,涉案金额动辄上亿,涉案人数众多且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和多样。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开展“国门利剑2022”联合行动,对走私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本期推文,为大家整理了走私犯罪中重点罪名的裁判规则。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一):公司的法人代表为给单位牟取暴利,利用单位的便利条件,勾结海关工作人员,非法走私成品油,偷逃税额巨大的,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罪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案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00年第3号(总第56号)
理由:中燃湛江公司原总经理陈观寿等人为给单位牟取暴利,利用其单位可销售保税油的便利条件,勾结海关有关工作人员,假以供船的名义,凭伪造的保税油供油凭证提取保税油,把本应给国际航线的船舶免税供应的保税油非法在国内销售,从1997年1月至1998年9月搞假核销保税油共312船次,11.9万吨,总价额人民币14450万元,偷逃税款人民币4905.49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多万元。该公司的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且情节严重;被告人陈观寿身为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对该公司走私成品油及偷逃税额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也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裁判规则(二):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伙同他人以“少报多进”的方法走私小麦和油菜籽的,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罪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第8期(总第202期)
理由:被告人林柏青与樊连胜在湛江市广州湾宾馆谈生意时,樊对林说,有2.6万吨的小麦和3万吨的油菜籽从加拿大进口,两批货物如按正常手续报关,没有钱赚,希望林柏青能帮忙疏通海关,以“少报多进”的方式交关税才能赚到钱,林柏青表示同意。4月初,林柏青与樊连胜商定,两批走私货物办成,樊连胜给林柏青等人100万元人民币,给海关的有关人员20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林柏青通过杨衢青去打通海关关长曹秀康的关系。杨衢青按林柏青许诺的条件向曹秀康提出,进口小麦2.6万吨只报6千吨,少报2万吨进关;进口油菜籽3万吨只报3千吨,少报2.7万吨进关,事后两批货物给曹秀康200万元人民币。
裁判规则(三):海关对进口货物实行估价征收税款,该批货物因此少缴纳的税款部分应当认定为走私犯罪并计入偷逃税款数额。
罪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案号:(2008)锡刑二初字第4号
理由:被告单位上海骏英公司成某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迺建,2006年3月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勇达,实际负责人为被告人许迺建。
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间,被告单位上海骏英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在被告人许迺建实际负责实施下,在与日本PROGRESS公司、日本宫田钢商店、日本OKUSHOJI公司、日本峰一株式会社4家供货商进行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货物过程某,向海关隐瞒进口货物的真实成交价格,采用虚假外贸合同、发票等单证低价报关的手法,先后走私进口废钢及二级品钢材29票,逃避海关监管,偷逃进口应缴税款。期间,向海关申报部分的货款由外贸代理公司对外正常付汇,低报部分的差价款由被告单位上海骏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国外供货商支付。
经江阴海关核定,被告单位上海骏英公司在被告人许迺建实际负责实施下,走私进口货物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4633041.31元。
裁判规则(四):在国外付款国内免费配送经营模式中,采用伪报一般贸易、伪造实际成交价格方式进口货物涉嫌走私的,因成交价格系伪造且实际上无成交价格,需依照相关规定确定计税价格,进而核定偷逃应缴税额。
罪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案号:(2016)沪03刑初102号
理由: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间,被告单位鹭岛酒庄为在中国境内配送该公司生产、销售的葡萄酒、蓝某等货物,在上海设立不具有法人资质的配送中心,集中仓储、配送中国游客在加拿大鹭岛酒庄购买后由该公司负责运输入境的相关货物,并将其中部分货物在中国境内销售。
作为鹭岛酒庄董事长的被告人张忠楠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决定并指使被告人吕兰芬等人伪造货物交易发票等单证,先后通过上海汇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忠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伪报一般贸易、伪造实际成交价格等方式将上述货物申报进口至中国境内。吕兰芬明知鹭岛酒庄在中国境内以伪报方式进口货物,仍负责联络上海配送中心及相关代理公司,制作、传递部分虚假单证。2010年11月至2012年12月间,作为鹭岛酒庄上海配送中心负责人的被告人卞士桦明知上述货物系伪报进口,仍联系他人办理具体申报进口报关事宜,负责上述货物在上海的接收、仓储、配送和部分零售等业务。
裁判规则(五):作为临时反补贴措施的保证金在性质上是一种临时性的特别关税,应计入走私犯罪偷逃的应缴税额。
罪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案号:(2014)津高刑二终字第0026号
理由: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间,被告单位佳鑫公司及被告人刘光明、魏萍、柯秀丽逃避海关监管,包税代理进口冷冻产品,代理天怡公司等客户进口冷冻猪、牛、羊、鸡等副产品,偷逃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374663116.4元。
被告单位天怡公司主要业务为代理国内客户从美国、巴西、阿根廷、智利、丹麦、俄罗斯等国家进口冷冻鸡副产品,被告人王基文负责天怡公司的全部业务。2010年4月至9月间,被告单位天怡公司及被告人王基文以伪报品名的方式委托佳鑫公司进口原产自美国的冷冻鸡副产品,偷逃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4736973.73元。
弘辉冻肉店为香港弘辉食品有限公司在大陆地区设立的办事处,并出资成立被告单位上海泰睿公司、上海泰佳公司,连建光、苏贤艺为弘辉冻肉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弘辉冻肉店、上海泰佳公司、上海泰睿公司的冷冻产品进口销售业务。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间,被告单位上海泰佳公司、上海泰睿公司、弘辉食品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连建光、苏贤艺以低报价格的方式进口冷冻猪副产品等,偷逃应缴税款共计人民币633210.22元。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间,上海泰佳公司、上海泰睿公司及被告人连建光、苏贤艺以低报价格的方式进口冷冻猪副产品等,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1244311.31元。
走私弹药罪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一):行为人以网络邮购形式自境外购买大量制式气枪铅弹,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弹药罪。
罪名:走私弹药罪
案号:《人民司法·案例》2011年第2期,第15页
理由:广东省广州知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亦得代购网为客户提供从国外代购指定商品并收取服务费的商业服务。被告人刘劲负责经营管理亦得代购网,并从2008年10月起担任广州知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劲明知从国外代购气枪铅弹违法,仍指示本公司人员接受被告人翟乃奇、孙建平委托,从美国代购气枪铅弹并采取伪报品名的方法报关入境,再通过国内快递邮寄给委托人。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先后为翟乃奇代购气枪铅弹5046发(其中4246发被海关查扣),为孙建平代购1773发(其中123发被海关查扣)。该被查扣的4369发气枪铅弹,经鉴定均为制式气枪弹。
裁判规则(二):行为人通过海外代购方式,使用虚假的收货人身份证明,告知代买人在报关时使用虚假的商品信息以逃避海关监管,从境外网站购买气枪子弹的,其行为构成走私弹药罪。
罪名:走私弹药罪
案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指导案例第940号
理由:2007年,被告人戴永光对气枪产生较大兴趣,后非法取得CP88高压气手枪1支及相关气枪配件,藏匿于家中。2010年,戴永光认为气手枪威力小,欲获取高压气步枪,遂非法取得国产“秃鹰”气步枪的配件1套和气枪弹,并将气枪弹和用气步枪配件组装成的气步枪1支均藏匿于家中。2012年5月,戴永光在淘宝网上找到海外代购商程某,指使程某通过提供虚假的收货人身份信息并伪报商品信息,逃避海关监管,以710元的价格从国外非法购入气枪铅弹10盒1 625发。2010年至2012年期间,戴永光还多次在网上购买了各类气枪配件。
裁判规则(三):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向境内邮寄、携带弹药的,其行为构成走私弹药罪。
罪名:走私弹药罪
案号:(2009)苏刑二终字第16号
理由:2007年5月至7月,被告人何杰强采用铝箔纸包装、伪报物品品名、伪报寄件人姓名、地址和电话等方法,先后三次通过EMS国际快件途径,从香港将974发气枪子弹、67枚弹头、63枚弹壳、5发空包弹、3小包火药等物品邮寄给居住在淮安市的汪垚(另案处理)。2007年8月19日,被告人何杰强随身携带7发猎枪子弹进境时,在深圳罗湖口岸被现场查获。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弹药罪。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罪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一):走私第四纪之前的古生物化石的,其行为构成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罪。
罪名: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物品罪
案号:(2010)粤高法刑二终字第220号
理由:2008年7月份,被告人朱丽清开始在辽宁省朝阳市做化石生意,并委托林庆华(另案处理)在珠海市接收其通过快递公司发来的化石,再由林庆华将化石托运到澳门交给买家。从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被告人朱丽清和林庆华多次通过上述方式将化石走私到澳门。
2009年7月初,一位香港买家找到被告人朱丽清欲购买一块鸟类化石,双方商定价格为11000元人民币。同年7月14日,被告人朱丽清以假名通过朝阳市申通快递公司将该块鸟类化石托运至珠海市。同年7月16日,林庆华依约在珠海市接收该件鸟类化石后,即前往珠海市夏湾南晖发装修材料经营部,以陈生的名义准备将化石用精品的名称托运到澳门,后被查获。同年8月19日,被告人朱丽清在辽宁省朝阳市被抓获。经鉴定,该件鸟类化石属于珍稀古生物化石。
走私废物罪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一):行为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仍采用伪报品名方式将固体废物走私入境,其行为构成走私废物罪。
罪名:走私废物罪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4年第5期(总第211期)
理由:2011年3月,被告人应志敏、陆毅为牟取非法利益,采用伪报品名的方式,通过进境备案的手段进口5票废旧电子产品等货物。上述货物中,经鉴别,进口废旧线路板、废电池共32.29吨,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废旧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共349.812吨,属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硅废碎料共7.27吨,属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经核定,进口胶带、轴承等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74万余元(以下币种同)。公诉机关认为,应志敏、陆毅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采用伪报品名的方式进口固体废物逾389吨、进口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额74万余元。
裁判规则(二):具体的走私罪名应当以其实际走私的货物而定,走私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其走私的物品具体归类为城市垃圾不影响其行为构成走私废物罪。
罪名:走私废物罪
案号:(2013)参阅案例19号
理由:2011年10月至12月间,被告单位和普公司实际负责人耿玉萍在该公司进口废旧报纸过程中,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与符志昌合谋签订真假两套购货合同,采用伪报品名、封箱纸遮掩等方式,将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A2”废纸伪报成自动许可进口的“欧废6号”废纸申报进口,走私进口30个集装箱共计656. 156吨固体废物,经鉴定,全部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裁判规则(三):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合谋,由境外公司从国外收购我国禁止进口的城市垃圾,境内公司作为进口买家并负责清关事宜,共同采用伪报品名、伪装货物、伪造单证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将城市垃圾进口至国内,情节严重的,构成走私废物罪。除对单位依法判处罚金外,还应依法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罪名:走私废物罪
案号:(2013)苏刑二终字第0016号
理由:2011年6月至12月间,被告人崔国庆分三次向被告单位高某公司购买从北美发货的“未分拣3#废纸”1700余吨,被告人高敏负责伪装货物,提供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驻香港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合格证书(即“ccIC证书”),指示王某某1按照崔国庆要求修改相关单据,该批货物运至连云港后以废旧报纸名义走私进口,后运往被告单位图腾公司租用的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敦尚镇工业集中区连云港市福琦贸易有限公司仓库。案发前,部分货物已被运往被告单位图腾公司的江阴分拣厂分拣销售。
走私珍贵动物罪裁判规则
裁判规则(一):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国家明令保护的珍贵动物窄吻鳄入境,数量巨大的,其行为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
罪名:走私珍贵动物罪
案号:(2007)厦刑初字第131号
理由:2006年11月中旬,被告人王江都、王天尖经合谋,欲为台湾人从金门经厦金海域运输一批海鲜入境。次日17时许,王天尖驾驶其本人所有的“三无”木质小渔船,与其雇请的搬运工彭从、王乌皮二人一同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欧厝村海边出发,驶至大金门北山西北方向海域,从一艘金门渔船上接驳了54箱货物后往厦门市翔安区浏五店方向返航。期间,王江都与王天尖多次电话联系,并负责在琼头码头附近接货。当晚19时09分,王天尖等人驾驶上述运载54箱货物的船只在浏五店东南方向约0.5海里处的海面上,被厦门海关缉私局当场查获,并发现该批货物实为50箱鳄鱼及4箱甲鱼蛋。王江都在案发后潜逃,后于同年12月21日向厦门市森林公安局投案。
作者简介
喻红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业务领域:擅长地方政府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刑事案件、家族财富传承等领域,同时深耕土地一级市场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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