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财富增加,为防止子女因财产起纠纷,也为了减少子女将来继承财产的繁琐手续,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然而据统计,在全国审理的遗产继承案件当中,遗嘱被确认无效的占60%。
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似乎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不懂法律知识容易导致遗嘱无效。很多人认为,只要是自己书写、有见证人、有亲笔签名、内容清楚明了就叫遗嘱,甚至有老人在网上下载遗嘱范本,,然后照着誊抄一遍。但实际上,遗嘱有严格的格式和书写规范。
案例一:
50多岁的周女士就面临着一件烦心事。周女士的父亲去世得早。只留下了和母亲一起居住的一套房产。母亲临去世之前,立遗嘱将房产全部给了大儿子,引起了二女儿周女士和其他两名子女的不满。带着这个疑问,周女士咨询律师,准备对簿公堂。律师表示,这份遗嘱是无效的。
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而《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遗嘱中所涉及的房产是周女士父母在婚姻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遗嘱中却处置了属于父亲的财产份额,因此应属无效。
案例二:小宋母亲早逝,父亲名下有两套房产,小宋的弟弟和父亲共同生活。父亲去世后,弟弟拿出一份父亲的自书遗嘱,字迹明显歪歪扭扭,但能看出是父亲笔迹,落款有父亲签字和手印。然而这份遗嘱却引起了小宋和姐姐的质疑,闹到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