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吕女士等人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泸州市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案情回顾
吕女士等人在村内拥有集体土地,现土地因“商贸城建设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因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征收行为息息相关,吕女士等人对案涉征收项目也十分上心,但在征收过程中,感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决定来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详情后,制订了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启动了办案程序。圣运律师协助吕女士等人收集了案涉征收项目的相关证据后,依据多年的办案经验,圣运律师协助吕女士等人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公开被征收项目的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地上附着物确认签字表、补偿资金到位证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一书两证等重要的案涉项目资料。随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也在同日收到了该申请,但并未对吕女士等人进行回复,在长达半年后虽然作出了答复,但并未完全公开吕女士等人所申请的所有政府信息。在这样的情况下,圣运律师协助其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为因为案涉项目正在按程序进行安置补偿,要在补偿安置完成后才能提供相关文件,所以未进行答复。对此圣运律师认为,首先经过核查,案涉的征收项目处于停滞状态,不应以此为由对吕女士等人的申请不予全面答复。其次,依据我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本案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履行职责,且作出的回复不全面,这样的答复应当被撤销。
诉讼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可圣运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违法。该结果为吕女士等人进一步知晓案涉征收项目信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圣运律师能协助吕女士等人尽快取得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