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钟某系某体育用品公司员工。2020年6月6日(周六),钟某的母亲突发疾病住院,钟某于次日动身返回家乡照顾母亲,同时用微信告知同事黄某这一情况,托其帮忙向公司请假。2020年6月10日(周三),钟某返回公司上班时被告知,其委托同事请假不符合规范,其于6月7日至9日旷工三天,违反了公司关于请假的规章制度,公司因此辞退钟某。钟某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案经劳动仲裁及法院一、二审诉讼。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用人单位是否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劳动管理权,但在行使管理权时应秉持合理、限度、善意原则。本案中,劳动者因母亲突发疾病赶回老家,事出有因,合情合理,符合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在事发紧急情况下,劳动者委托同事先口头代为请假,虽然不符合公司规定程序,但是不至于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径行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的程度,故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某体育用品公司应当向钟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