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部长陈伟发布2020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
4月26日,2020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放日活动中正式发布。
2020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包括发明专利无效案7件、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案2件、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1件,案件覆盖了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化学和外观设计等领域,反映了典型性或普遍性法律问题,并对现有审查标准进行了深入阐释。
年度十大案件的发布将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作用,对宣传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以及维护公共利益带来积极的影响。
发明名称:β-阻断剂在制备用于治疗血管瘤药物中的用途 本案是药品新用途发明的典型案例,对于“老药新用”类发明的创造性评判具有示范作用。 该专利涉及光伏领域,决定强调,对技术术语的理解应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以专利的公开内容和本领域通常含义为基础,避免对技术术语的过度解释。 本案审理突出了在进行创造性评价时,应当从现有技术“整体”考察是否存在技术启示,不能将现有技术进行简单的拼凑。 该专利涉及液态镜头,决定认为,新颖性审查应当注重技术方案的整体性,准确把握技术方案的实质。 本案诠释了专利无效程序中对权利要求修改审查标准的适用。 请求人:上海触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萌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案审理涉及对图形用户界面保护范围的确定,决定强调,对其界面视图和交互方式的确定,需结合图片和简要说明作准确判断。 发明名称:丁苯酞环糊精或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 专利权人: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本案对已知化合物的改进型发明如何评价其创造性具有借鉴意义,决定强调,挖掘实验数据背后反映的技术信息,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恰当认定实验数据所体现的技术贡献。 专利权人: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博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请求人: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云充吧科技有限公司 本案是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的典型案例,决定强调,在评价商业方法类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需考虑技术特征与非技术特征的相互作用。 本案对如何准确理解特定技术术语的含义提供了审查思路,明确了涉案专利的“内部证据”在准确理解技术术语时所起的作用。 发明名称:取代的噁唑烷酮和其在血液凝固领域中的应用 本案对评判化合物的创造性具有示范作用,决定强调,应当在考察构效关系的基础上判断现有技术是否给出结构改造的技术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