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先生幼年时生父去世,母亲带着自己和继父再婚,三人一起共同生活。吕先生上大学时,母亲与继父因性格不合离婚了,自此吕先生和继父不再来往。
最近,继父找到了吕先生,表示自己现在年老贫困,想让吕先生赡养自己,但吕先生觉得继父和自己母亲已经离婚了,自己和继父之间没有什么关系了,还需要赡养继父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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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是否需要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要看双方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吕先生自幼和继父共同生活,继父对他尽到了经济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关怀照料,双方家庭融合程度很高,因此可以认定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继父的权利义务与生父相同。
虽然吕先生的母亲和继父已经离婚,但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形成的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因此自然终止。吕先生对曾经抚养教育过他的年老继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应当确保继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至于应当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赡养,具体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吕先生的经济承受能力和继父的实际生活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