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市场空前繁荣,但繁荣的市场也伴随着乱象叠生。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平衡著作权人、消费者及平台三方的权益,规范NFT的发行行为,推动NFT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对“症”下药,是行业内各方共同关心的话题[1]。
一、NFT市场现状
(一)
空前繁荣
自2022年开春以来,数字藏品平台数量大量涌现,已发行的数字藏品也增势迅猛。据01区块链、Forechain不完全统计,2022年初至6月,国内已发行数字藏品达1536.92万件,环比增长551.67%,发行总额达6.53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1735.16%。[2]
各大平台纷纷入局。既有鲸探、幻核、灵稀等互联网大厂主导运营的数字藏品发行平台,也有时藏、新华数藏、灵境·人民艺术馆等央媒主导的数字藏品发行平台。以今年端午节一天为例,6家央媒数藏平台发行藏品超40万份,销售额超600万[3]。
(二)
乱象叠生
目前,国内NFT行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行业内部分NFT发行平台(“平台”)还在采用粗放的经营模式,导致如无资质运营、知识产权侵权、侵犯消费者权益等乱象层出不穷。
1. 商标抢注潮
元宇宙成为市场热点以来,各大企业纷纷热衷于为自己贴上元宇宙标签,Facebook甚至将自己更名为Meta。元宇宙商标的热度也随之水涨船高。腾讯、网易、爱奇艺、小红书、理想汽车、蔚来汽车、海信集团等诸多知名企业申请了与元宇宙相关的商标。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网,截止2022年8月7日,以“元宇宙”为商标名称的注册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合计2426件:以“METAVERSE”为商标名称的注册商标和商标注册申请合计568件。
(三)
虚拟资产炒作
尽管中国内地监管机关三令五申严禁虚拟货币炒作,然而,在巨额利益的驱使之下,仍不乏以“元宇宙”之名借机炒作的现象,而炒作过后则是虚拟资产价格的大幅波动,在没有真实基础资产为支撑的虚拟资产炒作之下,往往虚拟资产价值难以为继。例如,2021年10月,某A股上市公司开发的元宇宙App“虹宇宙(honnverse)” 开启了线上限量版虚拟房产的预约抢购活动,首日预约量两小时破万 ,其中某个高级别的虚拟房产已经在二手平台上被炒到了 53万元。然而,到2021年12月,闲鱼APP已经对“元宇宙”“虹宇宙”等关键词进行了屏蔽,用拼音、谐音等也几乎检索不到虚拟房产的买卖交易。在虹宇宙QQ群,仍有卖家在叫卖虚拟房产,但价格已大幅缩水。
(四)
犯罪活动
更有甚者利用元宇宙的名义,实施集资诈骗、诈骗、赌博、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就列举了以“元宇宙”名义实施非法集资、诈骗的活动特征,“有的不法分子翻炒与元宇宙相关的游戏制作、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概念,编造包装名目众多的高科技投资项目,公开虚假宣传高额收益,借机吸收公众资金,具有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二、NFT发行平台的资质
资质不但是平台常见的症结之一,也是平台最基础的合规要点。究竟要取得什么样的资质,以下针对平台方的业务开展作出总结。
(一)
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
NFT作为基于区块链而开发的生态,与区块链密切相关,所以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是平台必须取得资质之一。
平台作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首先需要根据《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在提供服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二)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凡是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平台不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及递送服务,同时开展交易处理业务等经营性电信业务。应按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分类,取得B25类信息服务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平台还须取得B21类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企业涉及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平台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准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开展相应业务。
(四)
艺术品经营备案
如平台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将数字化后的艺术品上线发行,则需要根据《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到其住所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艺术品经营备案手续。
(五)
拍卖经营许可证
NFT第一次引起大众注意,是佳士得拍卖行以6934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5亿元)的高价拍卖出《每一天:最初的5000天》(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一图。
如果平台考虑采取拍卖的方式发行NFT,则需要根据《拍卖法》的要求,取得《拍卖经营许可证》。
除上述资质许可或备案要求,平台还需根据自身实际业务的开展,取得如《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许可,或进行算法备案等。
三、NFT发行平台的运营合规
平台的日常运营最容易出现法律风险,因运营不合规而受到处罚、封禁的情况比比皆是。平台应当注重数据保护、个人隐私保护,并承担起管理义务,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防止因运营不合规耽误平台业务开展。
(一)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责任
平台作为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对象都肩负一定的责任,应严守《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
1. 身份认证
平台需要对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认证,可以通过采取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认证等方式,获取服务使用者的真实信息。
2. 安全评估
平台在开发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同时,应注意要在上线前,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省级网信办进行安全评估。
3. 内容管理
平台应当注重内容管理与规范,且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以便通过技术手段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进行处理,并具有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当然,这些技术方案也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以免对用户、市场产生其他不利影响。
4. 管理制度
平台应当建立全方位的管理制度,从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
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
平台作为运营方也离不开数据合规与隐私保护:应当按照《数据安全法》所要求的分类分级制度对数据进行保护,并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流程保护制度,通过数据安全培训、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手段,配合相应技术措施保护数据安全。
平台在保护数据的同时,也要建立自己的平台规则、隐私政策,及时披露其制定程序、裁决程序,保障平台规则、隐私政策公平公正。在进行用户个人信息认证时,应当支持并优先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提供的个人身份认证服务,以便更好地保护个人用户隐私。
(三)
个人信息保护
鉴于平台具有广泛的个人用户基础,其作为提供重要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承担更重的平台责任。
平台应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规则,明确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处理个人信息的规范和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对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处理个人信息的平台内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另外,需要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反洗钱
平台应当建立反洗钱机制,对用户实行KYC制度,同时对交易数据和大额交易进行监测。防止不法分子通过利用区块链匿名性,利用NFT发行进行洗钱等违法活动。
四、NFT发行平台在NFT发行中的合规审查要点
平台在NFT发行中扮演着提供发行场所、技术服务等至关重要的角色,并且平台直接从NFT发行中获得利益,因此,对NFT发行的合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平台在NFT发行中需要注意整个发行过程的合规。
(一)
NFT的权利来源审查
NFT的发行涉及NFT相关作品的著作权,可能包括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使。如果在平台上发行的NFT涉嫌侵权,平台也可能会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删除NFT和赔偿原权利人损失等。杭州互联网法院在2022年4月宣判的“胖虎打疫苗”一案[4]也从实践角度证实了上述观点。因此,平台需要审查发行方对于NFT相关作品是否具有充分的权利或得到了必要的授权。
(二)
NFT的内容审查
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于通过网络传播的信息内容有强制性规定,包括不得含有《电信条例》禁止的内容[5]。如果违反规定,不仅NFT会被下架,平台有可能会面临被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风险[6]。因此,平台对于拟发行NFT的内容具有审查义务。
(三)
发行模式审查
现行法律框架明确要求NFT去金融化、去证券化、去虚拟货币化。例如,国内一些平台不为NFT提供转赠、转让等功能,也是为了避免触及涉嫌虚拟货币炒作的红线。因此,发行平台也需要对NFT的发行模式予以审查。
五、NFT发行平台用户权益保护
从市场实践来看,相比用户而言,平台明显处于强势一方。在交易地位明显失衡的情况下,如何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平衡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关系?
(一)
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的制定
平台掌握了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的制定权。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均由平台起草、发布、决定何时生效或变更。即,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从内容到效力都几乎由平台决定,用户只有选择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力。在大多数情况下,用户为了使用平台服务,比如通过平台购买心仪的NFT,即使条款较为苛刻,用户也只能妥协接受。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是确认平台与用户之间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由于平台掌握制定权,自然而然,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的条款会更有利于平台方。
平台在行使制定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条款起草需符合法律规定。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中的大部分条款显然属于《民法典》定义的格式条款[7]。所以,平台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遵守法律对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包括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8]。平台在制定平台规则和用户协议时,应当尽可能采用语义清晰的表述,避免歧义应避免加入属于法律规定无效情形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的条款。
(二)
对NFT的控制权
平台对于在平台上发行的NFT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包括审查NFT的权利来源、决定NFT是否发行、NFT的发行模式、将NFT储存于哪条区块链上、限制NFT的转让,甚至决定停止提供服务等等。
在现有的NFT发行实践中,用户可以采取的保护自身权益的方式十分有限,救济方式很不充分。如果平台停止运营甚至运营方解散清算,那么,用户在该等平台所购买NFT是否仍可查询、展示呢?如果不能,用户即使向平台索赔,是否真的能得到赔偿呢?赔偿金额又该如何计算?有待立法进一步完善。
结语
市场对于NFT的热情不减,政府也通过政策发布引导NFT产业规范发展。作为NFT发行平台,在及时取得各项资质,紧抓运营合规不放松的同时,也要对在平台上发行的NFT作出合规性审查,以保护平台用户的权益。合规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降低决策失误的重要保证,将合规工作当成NFT发行平台工作的一部分,了解可能出现的“症结”,提前对“症”下药,是企业稳中求胜的重要法宝。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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