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开展下列工作:
(1)划定警戒区,在安全距离内放置发光或反光的圆锥体和警示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引导,以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如果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中断或需要采取封路等交通控制措施进行现场处置和探索,应提前组织车辆向事故现场方向分流,并设置绕行警示标志,避免交通堵塞。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勘探、救援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救援和勘探的地点,开启警示灯,夜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寻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嫌疑人。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和医务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遗体应当存放在具备殡葬条件的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交警应调查事故现场,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存现场证据材料;
(三)寻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其他调查工作。
交通警察在调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标准的规定,对现场进行拍照,绘制现场地图,提取痕迹物证,并制作现场调查笔录。如果发生三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拍摄现场视频。现场地图和现场勘查记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没有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因时间、地点、天气等原因可能丢失痕迹或者证据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修复、提取或者保存。
机动车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取尿样,送有检验资格的机构检验;车辆驾驶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化验。交警应当查验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缔约方会议;交通事故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后,应对现场遗留物品进行清点登记,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遗留物品能现场归还的,应现场归还并做好记录;现场无法确定业主的,应妥善保管,待业主确定后及时归还。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开展下列工作:
(1)划定警戒区,在安全距离内放置发光或反光的圆锥体和警示牌,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引导,以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如果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中断或需要采取封路等交通控制措施进行现场处置和探索,应提前组织车辆向事故现场方向分流,并设置绕行警示标志,避免交通堵塞。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勘探、救援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救援和勘探的地点,开启警示灯,夜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寻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嫌疑人。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和医务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遗体应当存放在具备殡葬条件的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交警应调查事故现场,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存现场证据材料;
(三)寻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4)其他调查工作。
交通警察在调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标准的规定,对现场进行拍照,绘制现场地图,提取痕迹物证,并制作现场调查笔录。如果发生三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拍摄现场视频。现场地图和现场勘查记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没有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因时间、地点、天气等原因可能丢失痕迹或者证据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修复、提取或者保存。
机动车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取尿样,送有检验资格的机构检验;车辆驾驶员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化验。交警应当查验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缔约方会议;交通事故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交警勘查事故现场后,应对现场遗留物品进行清点登记,迅速组织清理现场,尽快恢复交通。遗留物品能现场归还的,应现场归还并做好记录;现场无法确定业主的,应妥善保管,待业主确定后及时归还。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