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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稽查及进出口企业合规

2025-02-17 3

 

 

近年来,随着中国进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各地贸易优惠政策的相继出台,由海关总署统计的进出口贸易数量及贸易总金额屡创新高;与此同时,海关对于货物在出入境后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稽查活动变得日渐频繁,企业因不合规而面临的巨额税款补缴和行政处罚的风险增加。下文笔者将根据按时间倒序从数据库检索得来的100起海关稽查违法案例,就企业在出进口贸易中可能面临的海关稽查及企业合规问题进行介绍,以供读者参考。

 

 

何谓海关稽查?海关稽查由谁实施?

 

海关稽查,指在进出口货物自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以及期限后的3年内,由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海关稽查原则上由被稽查企业的注册地海关实施,若被稽查人注册地和实际的货物报关地或进出口地不一致,则也可由报关地或进出口地的海关实施海关稽查。通常的海关稽查机关为企业管理和稽查司,若在稽查过程中发现有走私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则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海关稽查的程序

 

第一步  事前通知

 

海关成立稽查组,并在稽查3日前向被稽查人送达《海关稽查通知书》;被稽查人收到通知书后应及时与稽查组联系,并按照通知中的稽查范围准备相应账册(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业务单证及有关资料;海关也可在稽查时将《海关稽查通知书》当面送达给被稽查人。

 

第二步  实施稽查

 

在稽查过程中,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代表需要到场,由海关稽查人员现场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和其他资料,并对稽查材料进行核验。

 

第三步  出具《海关稽查征求意见书》(若企业合规则省略该步骤)

 

若稽查小组认定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在报送主管海关前会将稽查报告中认定的事实列明,向企业出具《海关稽查征求意见书》,征求被稽查人的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海关。

 

第四步  作出结论

 

在收到企业的书面意见后,海关会作出并送达最终的《海关稽查结论》。

 

企业在受到海关稽查时可行使哪些权利?

?

 

 

(一)申请海关稽查人员回避

 

若被稽查人认为海关稽查工作人员的稽查工作存在或可能存在利害关系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二)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在实践中,对于海关作出的:①警告、罚款, ②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特制设备, ③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 ④没收违法所得, ⑤暂停从事有关业务, ⑥撤销注册登记及其他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的,企业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又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而企业对于海关作出的:①确定纳税义务人, ②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 ③确定原产地, ④确定适用税率或者汇率, ⑤确定减征或者免征税款、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 ⑥确定计征方式, ⑦确定纳税地点等其他涉及税款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企业若有异议,需先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企业才可在收到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就复议的结果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若海关作出了移交海关缉私部门继续查处的《海关稽查结论》,企业不能针对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法院方观点认为稽查最终程序还未结束,未对企业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实质性影响,因此会驳回上诉请求。

 

 

 

(三)检举、控告

 

 

 

(四)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海关稽查的结果

 

海关稽查的结果通常为下列四种情形:

 

 

 

(一)合法

 

海关出具《海关稽查结论》,结束稽查。

 

 

 

(二)少征漏征税款

 

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被稽查人补征税款;因被稽查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者漏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征税款。

 

 

 

(三)存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

 

经海关稽查,认定被稽查人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的,海关将作出移交海关缉私部门继续查处的稽查结论,由缉私部门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若违反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四)存在走私行为

 

发现存在涉嫌走私行为的,将作出移交海关缉私部门继续查处的稽查结论。经海关稽查,发现被稽查人有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

 

实务中企业常出现的合规问题及案例分析

 

 

 

(一)数据归档与保存是否合规

 

在货物通关后,企业应及时归档保存相应的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检疫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海关在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材料缺失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及时提供,则会对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通常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二)报关时货物税则号/商品编号是否合规

 

企业在进出口报关时,税则号/商品编号与货物是否合规决定了货物能否顺利通关;货物能否享受国内地方政策或国际贸易协议的税收优惠;货物通关后的流通范围等情形。在实践中的报关过程,若面对海关对货物税号提出的异议,企业可充分利用法定程序,如通过预裁定形式向主管海关作出事先认定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以规避后续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其他申报内容是否合规

 

在近期海关稽查后产生的行政处罚案件中,因申报不实而产生的处罚占比最大。针对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海关在稽查过程中会注重报关单中的下列内容:①原产地是否属实,不同的原产地的货物税率往往存在差异;②货物数量、价格、规格是否属实;③运费、保险费等其他申报价款是否属实,有些企业报关时的成交方式为FOB,但海关在稽查中若发现不一致,则会认定实际价格并作出税款的补缴通知;④是否如实申报进出口方之间的特殊关系等申报内容。

 

 

 

(四)结转手续及账簿是否合规

 

对于进出口加工企业,若对于进出口的原材料在加工后未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结转手续,海关在实施稽查后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此外,企业应当在账簿上准确记载进出口货物的损耗及库存情况,若记载内容与实际不符,也将面临行政处罚。

 

 

 

(五)减免税、保税货物是否合规

 

根据国务院和各地政府出台的法律文件和进出口政策,减免税、保税货物在通关后应当按照《海关法》及相应法规及政策文件中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包括主体的限制、使用地域的限制、担保抵押和转让的限制等。若企业不合规,海关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缴税款、缴纳罚金等决定。

 

 

 

(六)企业信息变更是否合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报关单位名称、市场主体类型、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关人员等《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载明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报关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若未及时变更,海关在稽查过程中将会根据具体情形作出行政处罚。

 

 

 

(七)报关时报检手续、报关材料是否合规

 

对于特定物品的进出口,除一般的报关材料外,还需要完成特定的报检手续对货物进行检查。此外,企业在报关过程中因为报检材料或其他材料的缺少同样可能会面对行政处罚。

 

 

 

(八)其他合规问题

 

海关稽查过程中还可能存在涉及侵权、刑事犯罪等问题。

 

笔者将律商联讯数据库中根据时间倒序排列的100起海关稽查违法案件按上述情形作出分类统计后,得出数据如下:在100起案件中

 

  • ① 存在数据归档与保存合规问题的案件占6起;

  • ② 存在税则号/商品编号合规问题的案件占24起;

  • ③ 存在申报数量、价格、规格合规问题的案件占11起;

  • ④ 存在运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合规问题的案件占19起;

  • ⑤ 存在结转手续及账簿合规问题的案件占6起;

  • ⑥ 存在减免税、保税货物合规问题的案件占19起;

  • ⑦ 存在原产地合规问题的案件占2起;

  • ⑧ 存在刑事犯罪问题的案件占1起;

  • ⑨ 存在变更手续合规问题案件占7起;

  • ⑩ 存在侵权行为案件2起;

  • ? 存在特殊关系合规问题的案件占一起;

  • ? 存在信息变更手续合规问题的案件占7起。

 

其中,有三起案件存在多个合规问题。如下图所示:

海关稽查及进出口企业合规

点击可查看大图

 

为了使处罚结果更为直观,笔者根据行政处罚内容将上述案件分为了七类,分别为:没收涉案货物2起、免除处罚2起、罚款1万元以下37起,罚款1万元至5万元以下31起,罚款5万元至10万元以下5起,罚款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16起,罚款大于50万元7起(“以下”不包含本数)。如下图所示:

海关稽查及进出口企业合规

点击可查看大图(数据来源:律商联讯LexisNexis)

 

笔者对同类案件的案例分析如下:

 

1、在19起涉及运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用合规问题的稽查案件中,海关会重点关注运费的计算及运输模式,上述案例中最常见的情形是企业误报运费或运输模式,如将CIF误报为FOB。此外,海关会确定保险费及其他杂费的缴纳情况,防止少缴漏缴相应税款。

2、在11起涉及申报数量、价格合规问题的稽查案件中,海关在稽查时会注重对报关单、仓库存单、流水单等单据的考察,以此确定进出口货物申报数量和价格是否属实。

3、在24起涉及税则号合规问题的稽查案件中,海关稽查重点为货物的性质、性能、原产地、生产证明、报关单证等信息,检查货物实际归属税则号是否与企业报关单中的税则号一致。

4、在6起涉及数据归档与保存合规问题的稽查案件中,企业在进出口后内未按照规定保管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在海关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仍未改正,据此海关最终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在19起涉及减免税及保税货物合规问题的稽查案件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未按照政策要求使用、处置货物,如未经主管海关许可抵押、转让减免税货物;将减免税、保税货物内销等,因此需要在违规范围内补缴相应税款,并接受海关的罚款处罚。

6、在2起涉及原产地合规问题的稽查案件中,海关发现企业的货物申报原产地与实际原产地不符,存在关税等税率的不同,因此作出补缴相应税款及行政处罚的决定。

7、在6起涉及结转手续及账簿合规问题的稽查案件中,加工企业在加工完成后未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结转手续,或账簿记载的货物信息与实际情形不符,因而受到处罚。

8、在1起涉嫌刑事犯罪的稽查案件中,企业故意多次通过谎报、虚报的方式偷税漏税,存在刑事犯罪嫌疑,因而海关作出了移交缉私部门继续处理的结论。缉私部门在调查后,认定该企业构成走私罪,但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最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并作出没收涉案货物的行政处罚。

9、在7起涉及信息变更合规问题的稽查案件中,企业在信息变更期限内未能按照海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变更登记因而受到处罚。

10、在2起涉及侵权问题的稽查案件中,企业进口的商品侵犯了其他企业商标权,海关因而作出了没收处罚。

11、在1起涉及特殊关系的稽查案件中,进出口企业存在特殊关系,但在进口时未向海关如实说明,海关稽查确认存在法定特殊关系后作出了罚款决定。

 

企业应当如何应对海关稽查?

 

 

 

(一)合规是关键

 

面对海关稽查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在进出口时就确保报关和贸易的合规,包括对报关材料、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贸易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特许权使用费约定条款等资料进行充分的合规审查。在货物放行后,按照前述资料内容切实执行,并及时对报关单、核销单等材料进行及时保存。若企业在稽查过程中被海关认定不合规,则会成为海关后续的重点稽查对象;在笔者统计的案件中,就有企业因为一个不合规问题被海关列为重点稽查对象,对该企业其他的进出口活动进行了额外稽查,最终查出其存在多个不合规问题,被判处更为严重的处罚。综上,结合实际案例,企业应尤其注意下列合规问题:

 

1、进出口合同中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款项的约定以及与实际的费用是否一致,货物运输模式是否属实,是否存在其他未记录费用等,确保在报关时确保不存在误报、漏报问题。

2、海关申报过程中,应确保货物原产地、商品编号、数量、价格等申报内容属实,若有文件证明,在备份后及时提交,避免后续稽查过程中因文件不齐全受到处罚。

3、进出口减免税、保税货物前应进行企业资质申请,并在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文件对货物的限制后再进行贸易活动,注意通关后对货物处置的合规问题。

4、在对货物价格和数量进行申报时,要注意合同规定的货物价格是否会跟随市场报价而变化,库存数量是否属实。

5、企业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后,及时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变更。

6、对货物的库存、加工物品的单耗率等情况进行及时记录。

 

 

 

(二)及时响应

 

在收到《海关稽查通知书》后,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和相应报关部门应立即成立海关稽查应对小组,就会计账簿、进出口合同、报关单证等材料进行自查,特别是就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进行逐一核查。核查过程中及时记录对企业有利的证据,找到企业合理合法的抗辩点,从而尽可能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寻求专业援助

 

在面对专业性问题时,及时与专业律师事务所、报关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沟通协作,分析材料漏洞与潜在法律责任,对海关稽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提前防范。

 

 

 

(四)确保材料齐全

 

按照《海关稽查通知书》的内容准备并及时提交海关要求的稽查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在材料缺失时及时在规定期限内补交。

 

 

 

(五)主动披露

 

在自查过程中,若发现企业存在可能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主动披露,从而减免相应的行政处罚。

 

[参考政策及法律文件] 

[1]《海关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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