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梁先生
【被申请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分区分局
【委托律师】梁开贵律师
【案情简介】
梁先生系湖南省长沙市某村村民,其房屋被纳入行政机关XX项目征收范围之内。在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向其下发《限期腾地决定书》,梁先生依靠自身平时学习积累的一些法律知识,自行申请了行政复议。但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梁先生明显感觉到到自身专业能力的有限及力量的薄弱,经思虑再三,决定聘请律师介入协助维权。经多方了解,聘请了梁开贵律师维权。
律师介入案件后,展开了一系列的维权程序,并取得了重大胜利,撤销了在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限期腾地决定书》。
【胜诉】
撤销被申请人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作出的岳国土资腾XX号《限期腾地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