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了变化,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并未消除。比如父母要承担抚养费,那么如果孩子离婚后生病了,对方要不要支付医药费?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为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后孩子患病,另一方需要给付医药费吗
1.父母都同意。
应允许父母在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相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但是,协议应当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为防止父母损害子女利益,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根据其经济条件、能力、子女需求、当地生活及受教育程度等,对其进行认真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他们的孩子,就不应该允许。
2、由人民法院执行。
双方协议不成的,或者协议不被允许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作出判决,以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方便其健康成长。
离婚后,夫妻一般对子女抚养有明确的约定,但这种约定并非没有变更的可能。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开销和意外。如果按照离婚协议履行,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无法生育。事实上,我国相关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额外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约定或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原约定或判决金额的合理要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要求增加育儿费的,父母应当予以支持。
(1)原护理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金额的;
(三)因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值得注意的是,相互起诉时,必须以子女的名义起诉。配偶一方没有资格提起诉讼,因为他们没有实质性权利。
这些是夫妻之间可以选择的一些补救措施。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总的来说,父母承担的抚养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在线咨询。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