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十二五”头三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建设2490万套,已完成“十二五”建设目标的近七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总的看,各地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大工作力度,这几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比较顺利。”
近3年来,中央财政对各类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建设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年度补助规模由2011年的1526亿元增加至2013年的1729亿元。
与此同时,住房保障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据住建部住房保障司负责人介绍,住房保障方式分为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对应不同收入、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体,实物保障又包括租赁型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购置型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等多种类型。
在实行实物保障的同时,也对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住房保障对象范围,由城市户籍家庭扩展至常住人口。
未来一段时期,不可回避的现实是:住房供应总体不足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部分城市房价上行压力依然存在。
法律约束力不够
在新的形势下,中国的住房保障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
顶层设计不够。细心的人会发现,中国住房保障政策措施都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法律约束力不够、有关标准也不明晰。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面临的弹簧门、玻璃门,还没有完全打破。
后续管理需加强。大量保障房建成投入使用,后续管理的问题日益显现,对于人性化退出、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实现可持续运营还面临挑战。
不少地方工作人员反映,住房保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健全,设备不完善,服务规范不清晰,与日益增加的住房保障对象数量及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住房保障服务体系有较大差距。
另外,中国城镇住房资源供需缺口依然较大,区域性住房资源配置很不均衡,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现实的及潜在的住房保障需求大。
“首先要解决保障房
总量不足的问题”
2014年,住建部将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如完善住房保障顶层设计,推动出台《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把抓建成、促入住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推进绿色保障房建设。下大力气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切实抓好保障房后续管理和信息公开。
齐骥说:“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体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任务。当前,要把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切入点,加快推进改革。首先要继续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各类棚户区改造,解决保障性住房总量不足的问题。同时要通过改革,使群众更便捷地享受到住房保障制度。”(1月15日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