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青岛凤凰资本是由北京大学光华金融协会及美国南加州山东同乡会中的数位同学同仁本着倡导、实践“普惠金融”的济世之心发起成立的,总部设于山东青岛。通过联合北京交易所、信托、银行、证券等金融单位,主要经营财富规划及ibanco(我办)系列信贷产品,年资金规模将达到10个亿。
2015年,凤凰资本作为居间方促成了李方正与对方三位当事人王玉超、王兰花、郭建卫之间的借贷合同,凤凰资本联系了出借人,并且对借款人进行了征信调查及相关财产调查。合同签订后,出借人李方正按照约定打款给对方,但对方并未按期支付居间费用,凤凰资本委托我所进行诉讼代理。
【焦点问题】
如何认定居间合同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合同,居间费用与出借款是来自于两个不同法律主体。
【办案思路及历程】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马上开始了工作。在法院立案后,搜集证据并制作证据目录,庭审中,积极向法官阐述居间关系是如何产生、进行的。并且递交了多份最高院案例作为佐证。
【办案结果】
崂山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居间关系存在,但居间合同不成立。我方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支持。目前我们正在代理上诉,力求在二审法院得到让委托人满意的结果。
【办案随想】
通过此次诉讼案件的处理,我们帮助委托人设计了新的居间合同及费用计算方式,为委托人后续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作者: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