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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要明确哪些重点事项

2024-11-09 0

拆迁补偿协议要明确哪些重点事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被拆除房屋的基本信息。

包括房屋的位置、结构、楼层、面积、年限以及附属设施等。

2、被拆除房屋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

3、拆迁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1)选择货币补偿,补偿金额可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2)若选择产权调换,应当注明置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户型结构、朝向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4、其他费用的确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5、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度期限。

应当约定合理的搬迁期限。在过渡期内若选择过渡安置费,则应明确约定支付数额、期限和方式;若是选择临时周转用房,则应当明确约定周转房的地点、过渡期限。

6、违约责任。

在协议中一定要注意违约责任条款,必须明确约定不能按照上述条款履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因为协议签订则具有合同效力,任何一方不履行责任,另一方可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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