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略要】
2015年贵州省都匀市某村村民张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拆迁的范围,但政府的做法却让他眉头紧皱,他怀疑拆迁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觉得有必要向律师求助。在多方打听比较之后,他选择了北京圣运律所,委托王有银主任律师团队为他解疑维权。
王有银主任和团队律师王亚范在详细了解张先生的情况后,认真的制定了相应的维权方案。决定首先帮助张先生抓住政府征收拆迁的违法凭证,遂向相关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就涉及都匀市人民政府,申请要求其公开房屋征收的决定,就这样一个合法合理的要求,本以为可以顺利实现,没想却是历经一番波折。
【直陈机要】
向都匀市人民政府投递的信息公开申请犹如石沉大海,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收到任何回音。在两位圣运律师的建议下,张先生决定向贵州省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在提交给法院的诉状中,律师摆事实,讲法律,重证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张先生有权向都匀市人民政府申请公开涉及其房屋的征收决定。而都匀市人民政府却并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亦未有任何关于延期答复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被告都匀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遂请求法院判令其公开相关信息。在法庭辩论中,两位圣运律师出示了相关证据,证明其身份以及具备申请该政府信息公开的资格。尤为关键的是,圣运律师向法庭出示了政府信息申请表、中国邮政EMS查询单以及快递单寄件人存根联、短信通知等证据,以证明张先生确实向被告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并且证实被告单位工作人员罗某某于当天签收了该快递。
【被告结舌】
面对圣运律师提出的这些铁的证据,被告竟公然辩称其并未收到张先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且玩弄文字游戏,企图混乱视听,说其收发文件的工作人员并无罗某某这个人,而是另有一名字相象的人而已。为了进一步狡辩,被告还出示了征收决定书、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方案、现场照片等无关痛痒的证据。经验丰富的圣运律师自然洞若观火,义正辞严的指出被告提出的证据与本案并无关联性。
【正义公昭】
面对双方的说辞与证据,法院经过调查确认我方所述皆为事实,而且于法有据,于理契合。张先生确实具备申请公开所涉政府信息的资格,并且确实向被告提出了申请,被告方也已经收到我方申请,而被告所辩所据于法不合,不予采信,遂判令被告都匀市人民政府在限定期内向张先生公开相关信息,至此,此案以完胜告终。
【律师支招】
征地拆迁是当下官民冲突最为严重的领域之一,所涉范围广,牵涉利益方众多,必然是是非不断,一些地方政府有时为了自身利益很会打着公众利益的的旗号践踏公民权利,如何揭露这些违法行为,直接关乎广大征地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圣运律师提醒广大征地拆迁百姓,要讲法律,讲法律就必须重证据,获取有力证据揭露政府的违法行为是关键一步,而很多证据的获得需要政府信息的公开,这时就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敢于“火中取栗”,以政府“手中之矛”击破政府违法行为之盾,要求其公开合乎自身利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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