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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盈科律师事务所十大典型诉讼案例的通知

2024-11-19 0

各分所、各专业委员会、全体盈科律师: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收获颇丰的一年,盈科律师们以其专业、精湛的业务能力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各个法律领域取得骄人业绩。为进一步展示盈科律师的专业能力,分享盈科律师的专业成果,宣传推广盈科律师的业务成就,促进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借鉴,经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与新闻宣传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所范围内征集评选“2016年盈科律师事务所十大典型诉讼案例”,届时评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盈科法律微观”、《盈科律师》杂志上予以公布,欢迎踊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审结并生效的诉讼案例。申报人必须是该案件的承办律师并系盈科律师。

2.所报案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或者全省有较大影响;

2)案例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对同类案件或同类业务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3)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新颖性;

4)承办律师发挥了较好的专业水平,并在案例处理结果上有所体现。

体例要求

案例提供不受专业限制,所提交案例请遵循以下体例模板:

1.【标题】标题需采用陈述句,并明确指出问题的结论,如:“对房屋地址重大误解,房屋买卖合同可撤销——某某与某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纠纷案”。

2.【裁判结果】用最简洁的语言归纳出所承办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法律要点。案情应该高度概括,语言简练,案情阐述清楚即可,不要写诉辩称,不要将案情重复描述。

3.【典型意义】概括本案例具有的典型意义、指导意义或者具有的社会影响力。

4.【承办律师或团队】姓名,所在分所,职务,简介。

注意:因案例入选后将公开发表,涉及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请投稿人自行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责任。

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止。

申报方式

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anlitougao @yingkelawyer.com

联系人:王萌,010-59611999-8051。

参考模板请见律所邮箱通知附件。


盈科律师事务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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