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等公益目的的征收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然而家住云南省昆明市的郑先生(化名)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征收土地时,自己一家人居住了多年的房屋,在补偿没有谈拢的情况下,被一伙不明身份人员突然闯入强制拆除……
郑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犯,来到了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子被拆了,先找出是谁拆了】
王有银主任听取了案件情况后,制订详细的办案计划,并指派团队专业律师具体执行,迅速开展了相关的系列程序。
圣运律师协助郑先生通过向公安机关提起的查处程序,得知房屋是当地区人民政府所属拆迁指挥部组织人员强拆的。
【提起诉讼程序,确认拆除违法!】
确认拆除主体后,圣运律师协助郑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
王有银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法律授权了官渡区人民政府对集体土地征收方案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和职责,但并没有授权其享有对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予以拆除或者委托他人予以拆除的职权和职责。
本案中,征收土地的主体是区人民政府,虽然具体实施征收的是街道办事处,但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责任应当由区政府承担。
区人民政府的上述拆除行为缺乏法律授权和法律依据,在拆除前也没有告知郑先生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更没有进行催告、公告,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的强拆行为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院确认拆除违法并进行赔偿!】
经过圣运律师的出色表现和不懈努力,一审法院在查明案情后,判决确认区人民政府拆除郑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判令区政府按照《安置补偿方案》给付临时安置费、拆迁奖励等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