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律师担任神华集团收购国网能源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2012-12-18
2012年8月15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分别就神华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国家电网下属国网能源公司100%股权事宜,召开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议,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2年9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本次收购行为,2012年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豁免神华集团以要约方式收购国网能源控股的上市公司——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02),这标志着神华集团收购国家电网下属国网能源公司的工作顺利完成。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强国有大型企业强强合作、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发挥煤电一体化优势。作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发挥煤电一体化优势的重要布局,将有利于神华集团充分发挥在煤电方面的专业化运营管理优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增值。同时,本次交易有利于国家电网进一步突出核心业务,有利于国网能源公司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实现更好的发展。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雅楠律师、徐建军律师、范朝霞律师及其他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担任本次神华集团收购国网能源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收购提供了全程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