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朱林海律师受邀莅临泰和泰,在人力专员薛英引领朱律师参观了我所的办公环境及硬件设施后,双方在27楼方形会议室开始了期待已久的座谈。此次座谈受到我所合伙人的极大重视,首席合伙人程守太、高级合伙人倪弘、许正平、刘静、李鹏、合伙人胡克勋、黄凯、杨杰、行政经理陈星彤、财务主任孙艳梅等参加了本次座谈。
首席合伙人程律师对朱律师于繁忙中抽空前来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表示此次座谈会对泰和泰公司化发展至关重要,他说,锦天城“公司化运作”的经验将对我所合伙人的思想产生极大的冲击和激荡,是我所走向公司化改革的重要一步。而同作为中世律所联盟的一员,朱律师也毫不保留的就律所公司化的必然趋势进行了论证,并重点阐述公司化运作的两种模式:以金杜为代表的英国模式和以君和为代表的美国模式,两种运作模式的特点;两种运作模式的优势与弊端;朱律师还详细介绍了锦天城公司化运作的具体措施。在介绍中,朱律师始终贯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始终坚持在宏观的高度上进行微观的把控。
朱律师旁征博引的讲解以及深入浅出的剖析,激发了我所众位合伙人的浓厚兴趣。在自由交流环节,大家纷纷提问,特别是高级合伙人倪弘律师结合事务所国知部在公司化运作中的实际问题频频发问,一个个困惑在与朱律师的交流中柳暗花明、豁然开朗。
此次座谈会让我所合伙人受益匪浅,四个多小时的座谈,大家还意犹未尽,希望能经常与朱律师多交流,共同探讨律所改革发展过程中具体运作的困惑与思考。应该说,泰和泰从五年前开始思考公司化到小范围试点公司化,到08年终全员探讨公司化,直至现在广泛借鉴交流其他所公司化的经验。每一步跨越的充分论证,泰和泰是谨慎的,相信泰和泰模式的公司化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