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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童模保护意见具有破冰意义

2024-11-13 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会同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意见》是我国首个童模保护规定,建议我国尽快出台专门立法,或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其他法律修订中,尽快对童模行业以及儿童参与商业活动进行立法规范(5月13日《中国妇女报》)。     

     童模的权益确需专门立法保护。受“成名要趁早,出道更要趁早”的观念影响,受“少数童模年收入过百万、一年赚一套房”等带有浮夸性质的经济利益驱使,在家长及商家裹挟下,做童模的孩子越来越多,他们背负着实现“童星梦”或改写家庭命运的期望。在我们的社会上,从挖掘童模到开办机构培养包装童模,再到童模经纪、童模消费,已形成一条火爆却混乱无序的产业链。有业内人士估计,围绕各种儿童用品的推广,童模经济可达数十亿元。     

     在火爆的“童模经济”中,各环节的商家笑了,躲在童模背后数钱的家长也笑了。然而,除了个别童模“喜欢赚钱,想当网红”,更多童模则在沦为成人赚钱工具后,或伤心或疲惫地哭了。比如,前段时间,年仅3岁的童模妞妞被妈妈踢踹,只因她淘气影响了拍摄进度。妞妞与多家店铺合作,接单量很大,身心本就十分疲惫。更有甚者,一位5岁童模拍片到虚脱,有的童模被父母严格控制饮食,试图延缓孩子发育,以延长孩子的童模“事业期”……     

     一句话,在商家的利益诱惑面前,在家长把孩子当作私人财产面前,童模群体无可避免地沦为彻头彻尾的弱势群体。他们过度浸身于喧嚣和浮躁的商业活动,不仅要承受身体的劳累和辛苦,而且要承受心灵的伤害与压迫;他们过早学会追名逐利,不仅难以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而且会因心理早熟化和成人化,难以形成健康健全的人格;当童心、童真被商业利益粗暴践踏,学业被“事业”耽误,童模们被毁掉的不仅有天真美好的童年,还有未来。     

     可见,童模群体亟须一个专门的规范来保护。杭州滨江出台全国首个童模保护相关意见,就是补阙:童模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连续使用童模超过一周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导致童模辍学或变相辍学;不得连续活动超过4小时;不得让儿童穿戴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或引导儿童做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动作、行为;不得以殴打、谩骂等虐待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这些规定相对而言比较详细,当地相关部门保护童模的权益,有了可以量化的标准,不再是模糊不清;同时,也让父母可以判断自己让孩子挣钱的行为是否达到过分的地步,有利于当地遏制童模行业“野蛮生长”。不过,杭州市滨江区相关意见的覆盖区域有限、法律效力也有限,各省乃至全国应当出台更高层级、更具强制约束力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约束、惩治父母以爱之名,把孩子当成摇钱树,独断专行地给被监护人签订商业娱乐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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