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盈科律师的业余生活,增进各分所之间的友谊,配合盈科15周年系列活动及盈科体系首届全运会,盈科律师事务所将举办全国运动会足球预赛。现为各分所更好地准备此次赛事,特发通知如下:
本次全运赛将全国所有分所分为中、南、东、北四个赛区。每个赛区依照分所参赛人数,由分所之间进行足球七人的比赛,少于三个队的地区,采取循环赛;超过三个队的地区采取分组循环淘汰赛。在两天内决出分区冠军,由分区冠军在北京参加总决赛,决出总冠军。
本次全运会主办方为盈科全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各赛区承办单位为:北京、武汉、广州以及上海分所。上述承办单位分别组织其所在分区内的赛事。总冠军赛由北京总部组织承办。盈科全国运动会组委会成员:总协调人:郑舒春;组委会主任:梁建东;委员:王汉波、易胜华、宋安成、丁一元、陈光绍、王磊;秘书长:吴波;秘书组:曾海英、王长鹏、丁萌;
各赛区预赛的负责人:易胜华(北京),宋安成(上海),吴波(武汉),丁一元(广州)。
中区:武汉、长沙、贵阳、昆明、成都、重庆、合肥、拉萨、乌鲁木齐北区:北京、天津、呼和浩特、银川、太原、石家庄、济南、青岛、大连、沈阳、长春
◆6月上旬各赛区发初步赛制方案,各分所整理参赛人员信息,并将之汇总给各区信息联络点,由联络点上报给组委会。◆通知发布后各区分所依初步参赛情况完成组队、分组并上报信息联络点,由联络点上报给组委会。◆6月中旬(暂定)各分赛区进行小组赛,决出分区冠军。◆分区内组成的队伍若在三队以上,则在该分区内实行分组淘汰赛制。若分区内组成的队伍在三队以下,则在该分区内实行循环赛制。◆足球赛每队上场人数不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名守门员,替补队员2~3人。◆ 每场比赛双方队员都须提前十五分钟到场,若一方迟到十五分钟则以弃权论处。◆ 各队伍须自行准备队服参赛,服装不齐者不能参赛。交通费由参赛队员个人承担,食宿费及其他队伍组建费用由各参赛分所自行承担。赛事场地费用由全国分所均摊。1、参赛选手必须是盈科律师(含已入职的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政人员及盈科环球控股体系内员工。 2、运动员每次上场前须向裁判员主动出示运动员本人资质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认真填写报名表上的有关信息。否则,由此耽误的时间超过10分钟,按自动弃权论处。
3、凡有资格问题的运动队和运动员,一经查出核实,即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同时将其所代表队在此之前出场的所有比赛场数的成绩均记做0:15(负于对方)。
4、报名截止日期:6月8日
本次比赛将聘请专业裁判员。比赛中必须听从裁判组安排。
1、由分所队长统一上缴全队报名表(按照报名表范本提交,其他表格无效)。报名时需提交完整信息的电子报名表格一份。每队须自备队服一套。中区:熊 雪--158-2722-4129(武汉)南区:李研媛--134-1612-2340(广州)北区:丁 萌--137-0100-9751(北京)东区:宫 克--137-6142-6806(上海)
本次运动会欢迎企业单位提供赞助,赞助范围不限于对场地、裁判、服装等。冠名费用不低于1万元。
(一)高度重视。各分所要高度重视,有关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活动过程中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加强宣传。各分所要高度重视对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密切关注活动的进程,跟踪报道。努力营造一个热烈、和谐、安全、文明的活动氛围。由各分所文化品牌部负责宣传本次赛事相关报道。(三)精心组织。各分所在活动组织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让更多的律师参与到活动中来。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做好预案,切实确保活动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