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律师
【被告】太和县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委托人王先生是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祥和社区路管庄自然村村民,在该村拥有一处合法房屋。2015年8月,当地拆迁指挥部向委托人下发了一份通知书,要求原告在10月10日前将其室内物品全部搬迁、卸掉门窗,以达到拆迁条件。否则将由城北拆迁指挥部组织强制拆除。在此情况下,王先生认为该通知书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深知凭借自己的力量无法讨回公道。于是委托人决定聘请相关律师进行维权,经过多次咨询和朋友的介绍之后,最终来到北京选择了在征地拆迁领域有影响的圣运律师事务所。
圣运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后,认为该通知书严重违法,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利,且程序和实体均违法,因此,指导并帮助委托人启动了相关的诉讼程序。
【胜诉结果】
在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后,本案经过开庭质证后,于2016年2月3日依法撤销被告太和县人民政府下发的拆除通知书。